法律问答

我是一个申请离婚的农村妇女。我的两个孩子是在五六岁时给我的。当她结婚时,她的家人没有向她索要彩礼。她欠了5万元建一所房子。现在她要离婚了。她应该承担这笔钱的负担吗?她应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吗?

离婚
2022-07-05 16:24: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
  • 女方离婚不带孩子需要付抚养费,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等等
  • 夫妻双方离婚的,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当给付全部或部分抚养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