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试用期上了一周半的班,什么培训也没做,就看看资料,被通知不合适岗位,也没签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

2022-07-06 05:46: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事实,由用人单位提供证据证明。不能证明的,则视为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 入职两天离职没签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需要赔偿。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 劳动者入职超过一个月,单位需要自入职第二个月起向劳动者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劳动者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主张相关权益。如单位将员工辞退,应当根据辞退的具体情形确认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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