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今年十月份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现在付了首付款,可是手续还没办完,我当时着急住,房东需要付两月房租,我付了,可是现在马上到期了,我还需要付房租吗?

2019-04-04 11:29: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二手房贷款首付受诸多因素影响:
    1、售房者因素
    1)全款购房或已偿清银行房贷
    如果购房人手中资金不多,但资信状况良好,一般只需首付2成作为二手房贷款首付款即可。
    2)尚未偿清房贷,要求购房者配合还款
    视购房者资信状况,一般首付3成即可。
    此外建议走资金监管程序,以免因某些原因造成损失。
    2、购房者因素
    1)资金充裕,能一次性付清房款
    当然这种情况也就不涉及首付款的问题了。
    2)购房人资金不足,需要贷款。
    这就需要看购房人名下是否有房产?有几套房产?
    ①名下无房,或不存在尚未偿清贷款的房产,则所购买的二手房就为首套房,皆以评估价为准,而非市场价。部分城市出台了限购、限贷政策的,以当地政策为准。
    ②名下尚有一套尚未还清贷款的房产,则所购买的二手房即为二套房,申请贷款购买的话,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相应的贷款利率也会有所上浮。
    ③如果购房人名下已有两套房产,且都处于正常还款中,在购买二手房时就不能申请贷款。
  • 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的。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或者在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地区,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较高的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定出合理的新的租金,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就是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即可与别人建立租赁关系;如果原承租人同意这些合法的条件,应另订租赁合同,将新条件写进去,将原已届满的期限变更为新约定的期限,并向房管部门登记备案。
  • 二手房买卖签约后应对房东反悔的对策:
    1、在与二手房房主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必须提前考虑房价上涨等因素,考虑相关的可能结果,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及时办理,避免对方反悔。
    2、为避免因为房主主张房屋为夫妻共有而最后被判定合同无效,买房人应在签订买房合同时让对方提供确保有权处分所售房屋的证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的证明。
    3、为了解所购房屋的真实情况,购房者应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开发商了解情况,最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如何承担责任作出书面约定。
    4、购房者要了解待购的房屋是否属于不能上市的房屋,如果是的话,建议不要购买。
  • 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二手房交易有何好处  一是房源信息多。为市民进行交易提供了广阔的选择空间;  二是办妥手续快。由于二手房交易手续十分繁琐,个人办理需要较长时间而委托有信誉的中介机构办理,因其对相关业务流程非常熟悉则所需时间较短;  三是可降低风险性。
    有些信誉好的中介机构(如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办了中间担保业务,为买卖双方的房款交割和房屋交付以及产权过户作中间保证,大大降低了交易风险。除此以外,建行、农行等金融机构都与中介机构签定协议,合作为客户办理二手房抵押担保贷款。
    所以说,这不失为二手房上市交易的一条捷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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