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一朋友,以涉嫌猥亵幼女罪,提请逮捕,检以补充侦查退补,后取保侯审,取保候审后一年仍未侦查,提捕,且未解除取保,当事人如何做

刑事辩护
2019-04-04 12:00: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被公安执行逮捕后,案件还没有移交到检察院,这个阶段属于侦查阶段,案件仍然由公安局管辖,申请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应当交给公安局办案人员。
      《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刑事案件申请取保候审,需要犯罪嫌疑人家属或者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就可,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批准由办案机关进行审查决定,做出答复。
  • 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检察院公诉科,证据不足公诉科可发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
    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重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取保候审超过一年应当要求司法机关解除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公安机关将胡某取保候审长达十三个月,已超过了法定期限,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 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警方都会通知犯罪嫌疑人去解除取保候审,但是,由于有些人不知道解除取保候审有什么后果,以致没有积极配合办理或心存忧虑。其实,无需太过担心,解除取保候审通常都是好事,应该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解除取保候审的两大后果您要知 在实践中,犯罪嫌疑人被解除取保候审的原因,通常只有两个,一是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二是司法机关要变更强制措施。而不同原因导致取保候审被解除的,就会导致不同的结果。
    1、取保候审期限届满。 按照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限是一年,当期限届满时,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等司法机关,就会通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前去办理解除取保候审的相关手续。 这时,就说明司法机关没有充分的证据资料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那么在其收集到新证据、新线索之前,是不会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了。 但是,解除取保候审并不代表就一定没事了,只有收到公安机关的撤案(销案)通知书,才算真正没事。 按《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若解除取保候审后,长时间仍没有收到销案通知书的,可以向公安机关询问、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投诉复议,或向同级人民检察院、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投诉复议,尽可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2、变更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在实践中,因司法机关发现新证据、犯罪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等各种原因,在取保候审被解除后,司法机关会变更强制措施,如再次逮捕、监视居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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