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因为要结婚,财产公证给了我,我妈还在世,请问一下,我和我的丈夫要离婚,他能分得我妈给我的财产吗?

离婚
2019-04-04 12:12: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所谓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部门对男女双方在结婚前对自己所有的财产约定行为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公证的法律行为。办理婚前财产约定公证,一方面,即使婚姻存续时间较长,婚前财产仍依约定归各自所有,不得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另一方面,由于财产归属清楚,可以预防纠纷,减少诉讼,这对于成员结构较为复杂的家庭尤为重要。  
    1.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需准备的材料有: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2.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一般不允许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  
    3.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  
    4.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 你好,如果婚内财产协议有效,一般离婚按协议来处理财产问题。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