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给同村的朋友31万元,约定月利率1.5%。我已经两年没有还钱了,而且多次向他们要钱都没有结果。现在我想起诉。我应该支付多少律师费和律师费?
-
根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
自然人之间的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是,这一款规定是指约定还款期内的利息。《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归还的
-
追讨债务要搜集和保留真实的
证据,比如欠款欠条、还款协议、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回单等,经多次催讨无效的话,就要在法定的
诉讼时效两年内向法院起诉处理。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