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丈夫和我于1月17日结婚。我们怀孕了,婚后没工作。现在这个孩子一个月10天,30周大的时候和我丈夫吵架了。我们回到了我母亲的家(两个月前)。回到母亲家后,父母给了我食物和饮料零用钱,包括分娩费用、婴儿的奶粉和尿布钱。自从我40天前生下我的孩子以来,我丈夫已经四次来我母亲家看望我,两次是我晚上来的,休息了一晚。第二天早上我离开了。我来过两次,停留了十多分钟。即使我有了孩子,来医院看望我,我还是在病床旁站了几分钟,然后去休息。这种情况是否被视为情绪不和?我们能提起离婚诉讼吗?

食品安全
2022-12-06 14: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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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