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村民用地因开发商建商品房占用,应该有什么相关手续?村名应得到什么样的相应补偿?

2019-04-04 14:12: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土地是非法占用或不合理是可以打官司的。具体农村土地打官司流程如下:
    第一,充分收集和准备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分地记录、证人证言等。
    第二,可以让村委会、乡镇出面调解,调解过的文书、记录、证明,都可以作为打官司时的证据。
    第三,需要先去农村土地纠纷仲裁机构仲裁。这种机构一般设在县农村经济工作管理站,简称农经站。
    第四,如果协商、调解不成,就去法院起诉,递交民事起诉状。如果需要律师帮助,可以到当地的司法局找法律援助律师,律师免费代理诉讼。
    立案后会通知交纳诉讼费,然后就等着开庭。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 开发商征地征地补偿问题:
    1、政府征地拆迁,是由政府的一级开发单位进行,征地拆迁的费用在审计局进行审计的时候一般都能很容易的认可,而且政府征地拆迁符合国家的政策规定,属于合法的。
    2、开发商征地拆迁,如果是很早以前,在费用方面,审计局多少都会审减很多,因为没有相关依据,在补偿方面就会相应补偿很少,不能说属于违法,但是由于没有政策支持,所以就很产生很多土地遗留问题。
  • 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开发商具备的条件:
    1、五证齐全
    五证: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 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其中前两个证由市规划 委员会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 和房屋管理局核发。
    2,有分户验收表、竣工验收备案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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