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原告在离婚案件开庭前需要准备什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作出判决,

离婚
2022-07-07 15:04: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开庭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等
  • 开庭前原告应该准备的材料有:诉状、证据附件及原件、申请证人出庭名单及身份证、对案件的书面意见、案件的定性、主张的理由等
  • "起诉离婚程序如下:
    1.准备起草起诉状以及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3.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4.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的副本;
    5.法院开庭;
    6.法院依请求做出判决且宣读其判决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