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司每天早上8:30和晚上5:30上班,但最近,它已经加班两个半小时,直到8:00,它不提供晚餐,也不支付加班费。加班两个半小时、不提供晚餐、不支付加班费是否违法?请问,这是违法的吗?该公司每天早上8:30和下午5:30上班,但最近,它加班两个半小时,直到晚上8:00,而且不提供晚餐和加班费。这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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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
劳动关系,就应当受劳动法的规定,每天超过八小时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单位拒发,你也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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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或者申请
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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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