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婆发的短信通知房东解除租赁合同合同是我签的,我不同意,房东说我我解约了,要扣押金,请问可以不认吗?短信通知解除有效吗

2019-04-04 15:02: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及处理纠纷的实践,你所说的属于你拥有房屋租赁中的押金返还请求权,通常是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基于何种理由,出押人不享有押金的返还请求权。当合同关系终止时,出押人依约返还了租赁物、承包物等,且并无其它不履行合同义务情形的,出押人有权请求债权人返还押金或已扣除损害赔偿后的余额。
    因此,如果租房合同已终止或解除,也不存在拖欠租金等相关费用与物品损坏的情形,房东仍然不予退还押金,与房东协商还不能解决,建议:请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派出所协调解决,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 委托律师加入谈判的好处
    1、律师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能确保合同内容合法,避免合同陷阱,防范法律风险。律师在谈判中的实质作用,是根据交易所涉及的背景情况及法律环境,对谈判及合同条款中遇到的法障碍、潜在的风险、权利、义务不明确等问题进行分析,并将分析的结果及时提交委托人用于决策。
    2、专业律师拥有丰富的合同谈判经验,利于合同谈判的进行,尽可能维护当事人的利益。由于职业特点,律师经常要做的工作就是谈判,如在法庭调解阶段需要谈判,庭外和解阶段需要谈判,帮助他人调解解决纠纷需要谈判,律师要帮助客户进行商务谈判等等。
    所以律师一般都有比较丰富的谈判实战经验,这极有利合同谈判。
    3、律师介入合同谈判,往往被认为谈判是正式严谨且在合法框架内进行的,有时能对合同谈判产生积极影响。
    4、律师“旁观者清”能理性看待合同谈判事宜,一般不会讲情绪带入到谈判之中。
    律师毕竟不是当事人,没有激烈的利益冲突。在双方争执不下、久议不决的分歧严重的议题上,律师如能适时提出铿锵有力、合理合法、情真意切、“客观中立”的建设性解决方案,往往会发挥意想不到的效果,起到一锤定音的作用。
  • 出租人要求承租人交付押金,不外乎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
    1、租赁期间,承租人对房屋造成了不当的损害,可以将押金用于损害赔偿;
    2、租赁期间房屋的水电费、物业费一般都由承租人承担,押金可以担保承租人不拖欠支付上述费用;
    3、承租人违约逾期支付租金,押金可以用于冲抵拖欠的租金。出租人设置押金条款的目的是让承租人以金钱形式提供一定的担保。
  •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所有人与承租人之间,就将所有人(出租人)所有或共有的房屋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所达成的协议。为预防房屋租赁纠纷,稳定房屋租赁秩序,许多地方规定,城市私有房屋租赁须经公证机构公证。  房屋租赁合同公证由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申办房屋租赁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出租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租共有的房屋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意见;  
    (4)草拟的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租赁私房的,承租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外地的个体工商户租赁经营用房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其进城经营的证明;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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