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我因盗窃被判刑时,我将所有物品都扣留在车内,并在没收物品的详细信息上签名。我能取回公安机关扣押的所有物品吗。我是否因盗窃被判刑。当时,我将所有物品扣留在车内,并在扣押物品的细节上签字。在判决时,车上的大部分物品与本案无关。我出狱后能取回公安机关扣押的所有物品吗。我去了警察局。他说在车里找到的东西无法归还。我可以问一下律师我能不能取回我的物品吗。

刑事辩护
2022-07-08 06:54: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案件中关于扣押物品的法律规定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
  • 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应当指派专人妥善保管,不得使用、调换、损毁或者自行处理。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件部门、网络服务单位
  • 如果犯了盗窃罪。在没有被发现之前应当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以获得减轻量刑的机会。如果已经被立案侦查,应当主动坦白,积极配合。另外要争取被害人的谅解。如果已经被判刑,应当在监狱内表现良好,争取减刑的机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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