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在2007年离婚了。其中一名与他签署离婚协议的女性负责1至18岁的所有费用。然而,2014年8月25日,我女儿回来和我一起学习,现在仍然和我在一起。在这段时间里,这名男子只比较了他女儿几个月的伙食费用,每月只有500元。我想问一下律师,他以前是否可以起诉那笔无与伦比的赡养费?因为我是一个必须工作和照顾女人的女人。我压力很大

离婚
2022-07-08 07: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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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