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婚先育后补领了结婚证,这个孩子是非婚生孩子还是婚生孩子?

2019-04-04 17:45: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生孩子是需要结婚证的,按现行的相关政策,这些都是必须的.如没有,特别是结婚证,准生证没有还好说一些,那就算非法生育.这还与各地的相关政策有关,有的地方是必须先开具这两个证明才能生育,有的地方是,生了孩子三个月内开具准生证都行,但没有结婚证在任何一个地方都不行.我在计生办工作,这点常识还是有的.如你还没有办理呢,请根据你们当地的政策进行办理,不要到时麻烦.所以跟您生孩子需要结婚证吗的答案是需要的,否则为非法生育,建议先办理结婚证
  • 结婚证丢了怎么办?
    结婚证遗失、损毁的,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一、办理条件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内地居民应持有本人常住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二、所需材料
    1、当事人应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证明;
    3、三张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
    三、窗口办理流程
    领表--填表--服务台初审取号--窗口办理--领证
  • 非婚子女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按照规定,当事人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不予补发的情况包括:  一是当事人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的登记日期内档案保存完整,无当事人婚姻登记档案且当事人无法提供婚姻登记证的;  二是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申请补领时仍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三是申请补领离婚证时,当事人离婚登记档案无档可查或难以查证的。  确认结婚登记档案遗失或难以查证后,当事人应当提交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遗失或难以查证的证明。
    确实无法出具以上证明的,经婚姻登记机关查证后,由当事人书面做出查档情况说明。当事人还应当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婚姻登记证,户口簿上的夫妻关系记载,公安机关、档案所在单位、村(居)委会、两名近亲属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可以作为当事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近亲属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的,应当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如果这些证明都不能出具,则无法补办婚登证明。据了解,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均由民政局统一管理,定期移交给当事人所在区县档案馆。
      新的规定中,还对办理程序进行了规范,并进一步方便市民办理。例如,2005年1月1日以后在本市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婚姻登记证遗失或损毁,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通过婚姻登记系统查询,电子系统记录中当事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等内容与本人所持身份证件一致的,可以打印系统中审查处理表作为查档证明使用。
    当事人可以免除查询档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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