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协议离婚了,当时孩子给他了,现在孩子想跟我,我该怎么有法律程序

离婚
2019-04-04 17:49: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  要知道离婚协议的流程,首先要明确协议离婚的条件,因为这是夫妻双方适用于协议离婚的前提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二、协议离婚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在启动协议离婚程序之前,首先要提交一些证件和证明材料,这是协议离婚的流程中所需要具备的。  
    1、身份证明,不同的居民需要提供不同的身份证明材料;  (l)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4)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5)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三、协议离婚程序  明确了协议离婚的条件和所要带的材料,接下来就可以进入协议离婚的程序了,具体是: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四、协议离婚的结果  走完协议离婚的流程,当地民政部门就要给出协议离婚的结果,这也是男女双方最关心的问题——“离了没?”协议离婚的结果只有两种:  
    1、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为单身状态;  
    2、离婚协议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如果因离婚协议履行问题产生争议,当事人需起诉到法院解决。
  • 协议离婚—程序:协议离婚登记分为四步完成,分别是初审、受理、审理、登记(发证)四个步骤。
    (一) 初审a.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员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所提交的相关证件和申请材料;b.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员告知双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c.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员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为真实、自愿离婚以及双方关于离婚协议中所涉及财产分割、债务分配、子女抚养内容的真实性和自愿性。
    (二) 受理a.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员经初审认为双方当事人基本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要求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并在监誓人即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字;b.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的监誓人面前亲自签署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共计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三) 审理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员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效证件、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离婚协议书等是否真实、完整、有效符合相关规定。
    (四)登记/发证a.经审查核对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且符合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员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 如果死者没有遗嘱,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孩子抚养权归属
    一、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
    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应当征求其意见选择与谁一起生活的!你可收集你方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因素,起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