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人经常吵架 女方怀孕六个月 想离婚 打掉孩子犯法吗

离婚
2019-04-04 18:15: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结合司法实践,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 第一,妇女具有生育的自由,也有选择不生育的权利,所以是否生育孩子是自己的自由,如果决定堕胎的话,从法律角度来说并不违法,但是从人伦角度而言,毕竟是孩子,所以还希望您慎重考虑。第二,在我国要想离婚的,有且只有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不存在您所说的强制离婚。具体来说,如果您能够和对方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一起达成一致的,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协议离婚。在对方不愿意离婚的情况下,如果您坚持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且要求法院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做出分割。但是需要提醒您的是并不是所有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案件,法院都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性。法定的离婚事由包括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您在咨询中说您的丈夫对您实施家暴,如果您有警方的出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邻居的证人证言能够证明对方确实实施家庭暴力的,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会判决离婚。
  • 您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前者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和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了一致,这样可以直接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如果上述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就需要诉讼离婚了。
    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如果判离,财产怎么分,孩子如何抚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