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公司2013年1月已经给职工按照最低基数1706缴纳了养老保险(职工工资没达到最低基数只有200元),由于额外的工作,给职工多发了额外工资2000元。

2018-07-31 10:41: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为职工买社会养老保险标准是按照当地的社保局最新的社保基数按比例缴纳的。社保缴纳计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
    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 社保缴费比例,以3000元社保基数为例(因为各地的标准不同,所以这一数值也会有不同):
    1.养老保险:公司缴20%,也就是600元;个人缴8%,240元;
    2.失业保险:公司缴
    1.5%,也就是45元;个人缴
    0.5%,15;
    3.工伤保险:公司缴
    1.0%,也就是30元;个人不缴;
    4.生育保险:公司缴
    0.8%,也就是24元;个人不缴;
    5.医疗保险:公司缴10%,也就是300元;个人缴2%+3元,即60+3元;
  • 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而建立的一种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制度。它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
    被保险人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已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及丧葬补助费等。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被保险人按不同缴费比例共同缴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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