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婚同居女方怀孕很,男方要求打掉,女方不同意坚持要生,闹得双方分手,将来孩子生下来男方需要负责任吗

2019-04-04 20:05: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我国,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加强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1年内的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也是我国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原则的具体体现。
    因为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1年内或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后6个月内,身体上、精神上都有一定的负担和很大的消耗,如果离婚会给女方造成很大的伤害。因此,在此期间对男方的离婚请求权加以限制是必要的。
  • 同居行为并不违法,但为了让你们的关系可以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在你们都有结婚的打算且双方均符合结婚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我们还是建议你们尽快去办理结婚登记。因为根据我国《婚姻法》(以下简称为《婚姻法》)第8条的规定可知,只有按法定程序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婚姻才受法律的保护。
  • 婚前发生性行为虽然与我们的传统道德要求并不一致,但是,在法律上并没有禁止,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发生关系导致怀孕并不会构成侵权行为。虽然男女双方发生关系导致怀孕会对女方身体造成一定损害,但是男方的行为与女方中止妊娠之间缺乏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从这一点上来说也不构成侵权。
    也就是说男方并不会因此承担法律上的责任,最多应该负有道德上的责任。结合目前国内相关类似的案件,男女双方因此进行诉讼,法院不会支持女方所要求的各项赔偿请求,但是如果男方自愿给予女方道义上的补偿法院也不会禁止。
    此外,律师费诉讼费应该是由原告承担的。因此,理性的做法是双方庭外自愿协商避免诉累。

  • (一)协议分割  同居关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由夫妻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承认和尊得共有人的财产共有权的必然结果,也是意思自治原则的具体体现。协议分割,便于财产的归属落实,有利于同居纠纷的解决。因此,只要共同财产的分割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并未损害子女利益,即应承认其效力。  
    (二)判决分割  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分割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只能求助法律、诉到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具体判决标准,可以参照合法婚姻的判决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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