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满后的程序主要包括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终止的,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应 当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和取保候审通知书送达公安执行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决定及时终一取 保候审并通知保证人、保证人和有关单位。
同时公安机关应当作出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通知银行全额退还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 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重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 被取保 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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