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将出租车包给司机,我们有合同,司机把人撞成重伤,请问,如果保险理赔不够,司机也没有能力赔偿,会让我赔钱吗?如果伤者把我告到法院我会有责任吗?法院会买我的车吗?

保险赔偿
2019-04-04 20:25: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自离,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 租车人驾驶车辆造成受害人损害,租车人是侵权人,车主未依法投保交强险,受害人可以要求车主和租车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不足部分,由租车人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租车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签订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自愿合法前提下签订合同的,租车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 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应当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条件,同时,还要符合该法第二十二条“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有关规定。除了依照法律明确规定的管辖外,当事人也可以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的规定。
    ”也就是说,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中,协议选择上述规定中的任意一个地方的人民法院为解决合同争议的管辖法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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