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7年2月底签订的合同于11月27日被告知,我公司可能会取消合同。新年很快就要庆祝了,年底也不会有任何庆祝活动。我应该得到多少补偿?

2022-07-09 18:2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与你是否谈过给多少赔偿吗?若合同没到期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
    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3、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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