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月28日去医院看亲戚的时候,天花板掉下来压在头上。当时肿了一个大包,医院当时也做了CT,没问题,第二天就出院了。医疗费是医院出的。你必须赔偿精神上的损失吗?你应该赔偿多少应该赔偿多少费用?

2022-07-09 18:31: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已经花的一万多医药费可以要求侵害者赔偿。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
  •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住宿费等
  • "需赔偿患者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中医疗费一般是根据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来算的。
    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是在卫生行政部门的主持下,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采取说服教育的方法,促使医疗机构和患者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而达成对医疗事故赔偿的和解协议。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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