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从2019年8月28日开始加入公司。到目前为止,公司还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社会保障,2020年1月的工资也被拖欠了。我可以去劳动局提交劳动仲裁吗?我的月薪是4000元,要求公司支付我4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是1.6万元

2022-07-09 19: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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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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