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了一辆朋友的车,在国道上被撞后拖到4S店修好后,2.55万保险公司全额赔偿后,我只给他贴了挡风玻璃太阳膜(因为他车里没有别的东西可以自己买,所以太阳膜是他自己贴的)。但是我的朋友想让我赔钱。有道理吗?有相关法律法规吗?如果有,赔偿多少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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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借车给别人驾驶的,通常情况下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责任首先是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不足的,由实际使用人,即借用车辆的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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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法律中误工费只存在于人身损害,所以要根据情况分析。没有人身损害有误工或者交通费用是否应当赔偿,无明确法律规定。但如果车辆是营运性车辆,可以向对方主张营运车辆停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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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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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