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审判决已经下达,2017年7月16日已经下达。上诉期限是如何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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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上诉期限是从被告人收到相应的判决书、裁定书的次日才开始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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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上诉期限是从被告人收到相应的判决书、裁定书的次日才开始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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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上诉期限是从被告人收到相应的判决书、裁定书的次日才开始计算的。
超过上述期限的,视为被告人放弃上诉的权利,即使对判决有异议,只能通过申请再审的途径解决,而不能通过上诉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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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