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2016年11月28日,我在武汉汉阳区孟家铺大米、谷物和新鲜蔬菜市场租了最后两个非正式的小门面做快餐生意。根据蔬菜市场的要求,合同约定每月租金4000元,入场费3.5万元。有收据。当时,市场只是口头承诺在离开网站时退还入场费,这相当于一笔押金。没有租赁期限。合同没有说明是否归还。今年生意不好,我能不能退还报名费?我怎么回去?在收取入场费后,市场没有做任何宣传或服务我的事情。我有多大信心能把它拿回来?

农林牧渔
2022-07-10 09: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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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