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私企工作一年,税前工资4000,现在怀孕三个月,并且是双胞胎,公司准备辞退我。请问 我能得到多少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4-04 23:40: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规定员工怀孕后,除非其犯有法定的过错,否则公司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过,因为怀孕属于员工私事,所以有些公司可能根本不知道员工怀孕,刚好辞退了对方,那么就需要确定接下来的处理。
      按规定,公司不得随意解除怀孕女员工,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公司应当将劳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
      如果公司违规辞退女员工,将要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并且,支付赔偿金时是按照以下的标准二倍:
      
    1、按员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
      
    2、每满一年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
      
    3、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4、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注意,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过,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辞退怀孕女员工,可以按以下处理:
      
    1、公司应该恢复跟员工的劳动关系
      
    2、续签劳动合同至哺乳期结束;
      
    3、接受赔偿金的,需要退还给公司。
      另外,女员工被公司辞退后,可以选择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还是按要求支付赔偿金,这点不受限制。
      最后,相对于其他员工,怀孕女职工行动力较弱,并且一旦进入分娩期,公司需给产假修养,那么所在公司可能会有人才流失。所以,有些公司便会以不知情等辞退女员工,严重伤害员工的利益,因此必要时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
  • 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的规定: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国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是指国家标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 3869-83)中规定的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 。
    体力劳动强度的大小是以劳动强度指数来衡量的,劳动强度指数是由该工种的平均劳动时 间率、平均能量代谢率两个因素构成的。劳动强度指数越大,体力劳动强度也越大。反之, 体力劳动强度就越小。
    标准中规定:劳动强度指数小于15,体力劳动强度为Ⅰ级;大于15, 小于20,为Ⅱ级;大于20,小于25,为Ⅲ级;大于25,为Ⅳ级。若需了解某工种劳动强度的 大小,可请当地劳动部门劳动安全卫生检测站实地测量和计算。

  • 1、你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前的合同不用补签。
    2、申请仲裁可以拿到工资差额,可以在解除劳动合同是所要,但是要保留证据
    3、应当缴纳社会保险,以前没有缴纳的应当补缴。
    4、可以要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工资基数为你前12个月的实得工资的平均数。
    5、确认书如果签字,说明你与公司已经协商将以前的所有工资问题解决,不能再申请仲裁,这个确认书对你很不利。但是保险不受限制。另外,加班费可以所要。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 经济补偿的工资是指的税前工资,而且单位支付员工的经济补偿也是需要报税的,可以平分到各个月份计算。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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