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法院判决离婚,一人一子,男方每月支付1000元的抚养费。离婚后,女方抚养的孩子在男方家3个月后接走,女方要求男方接走孩子后给予抚养费。男方要求接走3个月后再开始支付抚养费。这样可以吗?

离婚
2022-07-10 12:52: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男方不能不付抚养费,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后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给抚养费,另一方可以把其告上法庭,由法庭调解或者判决。当《民事调解书》或者《判决书》生效后,还不给付的,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从被告工资中直接扣除
  • 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必须依法给付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用。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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