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间借贷4千元,借款人死亡,但有借条,家人不认借条,不愿还款,应该怎么办?

2019-04-05 02:13: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债务人死亡,有两种选择,一是可以起诉债务人的配偶,二是可以起诉债务人的所有继承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六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 1、民间借贷借条是否可以二次起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2、如果人民法院已经审理终结,判决已经生效,只是债务人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则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即可。根据“一事不再理”的一般民事诉讼原则,这种情况就不能再次起诉。
    3、如果在起诉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理终结,原告主动撤诉并经人民法院准许,这种情形则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凭借条再次起诉。
  • 可以,只要债务人有财产继承人,就可以找继承人追讨。
      
    一、债权是可以继承的,而债务对继承人而言只是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二、债务人死亡后,如果有遗产,则债权人可以请求继承人在其继承的遗产范围内用于偿还债务。
      我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岀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按照上述规定,继承人承认继承,并不以接受继承的明确的意思表示为要件,因此关于遗产的法律地位应理解为,自继承开始 (债务人死亡),遗产即归属继承人,继承人为数人时,各继承人共同继承,对遗产共同共有,也就是说继承人是遗产的共同共有人。而遗产是债务人(被继承人) 全部财产上的权利、义务,由于债务人的债务未清偿,自债务人死亡开始,债权人与债务人的继承人之间就存在着权利、义务的冲突关系,即法律上的直接利害关系,因此,债权人有权起诉被继承人,要求继承人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偿付债务。
  • 借款人死亡怎么办?
    债权人可要求继承人用继承的财产还。拒不偿还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债务人已经死亡:如遗产未分割的,数个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放弃继承的除外)。
    如已经分割的,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原则按其继承份额按比例清偿,所有参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应列为被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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