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出租人是否有义务为承租人办理租赁合同?住宅用途

2022-07-10 19:41: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承租人租赁房屋,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未经出租人同意,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要求承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解除合同
  • 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的义务如下:
    一、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
    二、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三、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等等
  • 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如下:
    1、交付租赁物的义务;
    2、维修租赁物的义务;
    3、出卖租赁物的通知义务;等等。《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