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跟老公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房产证的名字是我老公的,因为夫妻原因。我要求老公给房子公证到小孩名下,但因为小孩太小不能公证,但老公写一份承诺书,承诺这房子归小孩承继。请问这样写能得到法律保护效果吗?还有请问怎样写能得到法律保护效果??恳请法律协助,不胜感激!承诺书越详细越好,谢谢!!!

公证
2019-04-05 06:04: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第一步:当事人准备材料。应携带以下资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关键提示: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第二步: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关键提示:委托他人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第三步: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 你好,如果婚内财产协议有效,一般离婚按协议来处理财产问题。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一、承诺书有效,但是不能对抗第三人。写明双方的身份信息,房产地址,借名义买房的情况,对方未出资的情况,房产实际属于你父亲的承诺等,也可以委托律师起草。只能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的方式变更产权人。
    二、如果是婚内用共同财产购置的属于共有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