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婚姻问题,有车有房但都是男方父亲的名字,有一个四岁的女儿,一直都是我带大的,我带着孩子跟他们分开一年了,对方不给抚养费和教育费!现在孩子姥姥姥爷带着了,我找到一个工作!这种情况法院会把孩子判给谁?具体全权委托律师处理的话需要多少费用?因为实在不想跟那家人打交道了…

2019-04-05 06:40: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判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第二,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的子女原则上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判决;第三,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争取孩子意见。
  • 以下情况,法院将孩子判归男方抚养:
    第一, 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第二, 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第三, 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第四, 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第五, 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第六, 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 全权委托公证指卖方出具并经公证处公证的给担保公司及中介方的用于担保公司担保赎楼及中介方办理水电过户等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在你居住地办理。拿你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受托人身份证等资料到公证处办理。
    如果房屋跟你前次婚姻有关的,还要有法院判决书。如果说要土地证,你就把办理土地证也写入委托事项,这样就可以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