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朋友欠我四万多块钱,去年七月份打的欠条,说去年年底还清,后来还了一部分,至今未还一分钱,可以算她利息吗?

2019-04-05 08:54: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公司欠钱,债务是否由股东承担?
    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应符合以下条件:
    1、股东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
    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严重损害”没有量化标准,需要法官根据债权人所举的证据综合认定,所以实践中债权人所举的证据就显得十分重要。
    3、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与债权人损害之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4、股东主观上有过错。 债权人要证明股东主观上有过错,实际上债权人举证也很难。
  • 贷款是结合贷款放款金额,执行利率、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各个要素索取数据综合计算结果,单凭借款金额无法计算实际月供金额。
    若您目前是想试算一下月供信息以作参考,请您打开以下连接:http://www.cmbchina.com/CmbWebPubInfo/Cal_Loan_Per.aspx?chnl=dkjsq尝试使用目前贷款的基准利率试算月供。
    (可查看月供、月供本金、月供利息、本金余额、利息总和及还款总额等信息)。
  • 离婚时,通常会涉及夫妻财产的分割纠纷,一般来说,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财产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一,借钱应当打借条,不是打欠条,打欠条是不妥当的。二,一般来说,借钱是要利息的,应当在借钱打借条之前双方协商好利率,写在借条上。三,如果当时没有协商利率,出借人自定利率,如果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是合法的,超过部分的利息你可以不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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