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xx转账借钱给朋友,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朋友不还

2019-04-05 09:18: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时候,借条只是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之一,只是因为其作为直接证据,证明力较强而已。
    因此,是否有借条,并不是认定借贷关系存在的唯一证据。
    如果只有借条,没有其他证据加以佐证,便很可能承担败诉的风险。
    就题主的问题,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建议你准备以下证据:
    转账凭证
    支付利息的凭证
    对方承认借款的电话录音或者交谈录音
    证明借款事实真实存在的证人
    最后提醒题主一句,不要碍于面子以为是好朋友就不写借条,这样只会害了自己,毕竟,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 人民法院在审理借贷纠纷的案件时,一般会要求原告提供书面的凭证,在没有书面凭证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将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录音作为证据提交,录音时不需要第三方在场;如果有案外人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 正规途径:通过法院起诉他,100%胜算。
    条件是:借条真实有效,并且有还款期,但是法院不支持超出银行同期利率的部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你们之前对于合同的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你可以向你朋友的户籍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在你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要提供居住证)法院起诉。
    借钱的短信记录好转账凭证要保存好,作为证据提供。 另外,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2年,没有约定还款时间的,从你最后一次催要之日起计算,注意时效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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