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意外过失致人死亡,没有逃逸,这3年来一直在处理这个事,但和原告没有达到一致,现在原告告我逃逸,是怎么判刑的!我是有当天出事故的光盘,当天是人睡在水泵旁,我开车拉水泵时,水泵下来致人死亡,现在下通知书说是我逃逸,请问律师这个要判多少年

其它
2019-04-05 09:49: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家人和亲友因刑事案件被关押到看守所,或者接到公安部门的通知后,切记不能乱找人送钱送物,因为现在刑事诉讼已经非常严格和规范了,除律师以辩护人身份提供帮助外,其他人都是无法接触案件和当事人的。
    而且律师介入的越早,越有利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防止被刑讯逼供、诱供等,造成对当事人不利的后果。律师可以在不同阶段利用合法的辩护权,从不同角度(比如主、从犯、脏物分配、所起作用、认罪态度、有无前科、有无立功、有无坦白、被害人过错等等),这些因素都是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争取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素。
  • 发生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具体刑法规定如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关于刑事责任:意外致人死亡首先不承担刑事责任  关于民事责任承担比例:民事责任应当适用于无过错责任原则处理,依照相关推定责任;如果法律未按特殊侵权作出特别处理规定,应考虑公平责任适用原则计算责任。  关于民事责任总额:按照人损赔偿计算  关于民事赔偿计算:赔偿=民事责任总损失×责任承担比例。
      意外事件是指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主观上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情况。行为之外且行为人不能预见的原因对于损害结果的发生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从而成为引起结果的主要原因。
      我国《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人对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那么,意外事件发生后,行为人应否承担民事责任呢?民法学理上普遍认为,意外事件发生后,只要认定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就不能作为行为人免责事由。
      如果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规定按无过错责任原则处理,就应依照相关推定责任。如果法律未按特殊侵权作出特别处理规定,则要考虑公平责任适用原则。
  • 【1】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法院在判刑时,违法者应该对受害的近亲属加以民事赔偿。在法院宣判时,考虑到民事赔偿是否到位,如果到位,可以对违法者从宽判刑。
    【2】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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