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在一定情况下,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故起诉离婚诉讼,需准备
证据资料如下:相关法院管辖材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结婚证、感情破裂证据、一方过错证据、财产证据、子女情况材料等。
诉讼离婚过程中,如法院调解离婚成功,则会作出相应的《民事调解书》,该民事调解书当场送达双方并加盖生效章生效,可直接依据生效《民事判决书》办理其他产权过户等手续,无需再去办理离婚证。
如最终由法院判决离婚,则法院《民事判决书》生效后据此办理其他产权过户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