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12月8日递交了辞呈,并于1月8日辞职。我以前什么都没说。今天,我突然告诉我不要批准。我去找他说,但他说他有权不批准。提前一个月批准是没有用的。不管怎样,我就是不赞成。我该怎么办

2022-07-12 15:26: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辞职不需要单位批准,但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只要劳动者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老板,要辞职的,无论老板是否批准,劳动者都可以离职。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按照劳动法规定,已转正员工只要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的辞职申请,不论公司是否批准辞职,到期后员工均可离开该公司。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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