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0年结婚,两孩子,男方好吃懒做。没有事业心,夫妻感情破裂。我请求离婚

离婚
2019-04-05 11:55: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案件中,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相对其他方面证据而言是比较难收集的,尤其是涉及婚外情、第三者等一方存在过错的情形。证据有:夫妻中任何一方存在、与他人同居、遗弃、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并屡教不改的,以及夫妻已经分居两年,都属于法定判离的情节。
    是否存在上述情况,法院要看双方出示证据而定。
  • 您好,根据您叙述的情况,如果你们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可以双方共同到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准备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书。如果男方没有过错,原则上女方无权要求损害赔偿。依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 如果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判决准予离婚;如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则应判决不准离婚。
      是否准予离婚,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标准。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如果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或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同时,离婚必须调解,所以,即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也必须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才能判决准予离婚。
  • 夫妻感情如果已经破裂且无和好可能,可以离婚。共同财产应依法分割,无过错方可争取适当照顾。如果协商不成,可约见律师,详述情况,请律师分析并协助制定处理方案。律师费参考按政府指导价的标准收取,可据复杂程度和当事人需求适当调整。
    如果您需要律师服务,可以预约面谈,了解详情后再定收费方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