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四年有孩子离婚,法院要求退还彩礼4万合理吗?

离婚
2022-07-13 19:3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三天,可以说明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如果实际上已经生活在一起的,原则上要求全部退还彩礼的可能性较小。但是,基于双方结婚时间较短,可以要求返还部分彩礼,具体还是看双方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证据材料。
    另外,还可以针对女方是否存在欺诈、骗婚等特殊情况提供相应证据,以便增加退还的可能性
  • 离婚后彩礼是否需要归还有以下几种情况: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条件不成就,彩礼需要归还;
    2、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属于有名无实的夫妻关系,那么彩礼需要退还;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基于人道主义原则,一般要求退还
  • 一般情况下,彩礼是不会退还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在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基础上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但是,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共同生活的情形下应否返还彩礼及返还的数额,法官需综合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财产使用等实际情况予以酌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