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一个朋友,由他自己的另一个朋友介绍,在广东省中山市的一个建筑工地工作。他连续7天突发脑出血。在此期间,施工现场的工友将他送往医院治疗,然后返回岳阳接受治疗。我可以向施工现场的老板索要医疗费用吗

工伤索赔
2022-07-14 05:25:5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工地看门老人突发脑溢血需要赔钱。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等等
  • 企业出现工伤事故之后,企业需要第一时间送员工到医院治疗,并且及时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单位需要支付员工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在康复之后员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鉴定结果下达之后申请工伤待遇审核报销医疗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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