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一天晚上我喝了点酒,去找我的女朋友,但她不理我。不管我说什么,她总是这么做。后来,我说,如果你打我耳光,我就去。我没想到她会这么做。后来,我又打了她。我是否属于故意骚扰和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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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收集证据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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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地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如断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如使人失去听觉、视觉、神经机能失常等。
但这些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果是因
正当防卫等合法行为而伤害他人身体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就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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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