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在我怀孕期间打了我。我想离婚。他甚至要我把彩礼和宴会钱还给他。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2-07-15 14:24: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女方怀孕期间提出离婚,且符合以下返还彩礼的情形应该退彩礼钱:
    第一,双方未办理登记结婚手续,即没有结婚;
    第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第三,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
  • 离婚需要把彩礼钱一般是不予返还的,除非因为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彩礼性质上是一种赠与,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缔结婚姻为条件的一种赠与。因此,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予以返还彩礼
  • 对于结婚彩礼是否可以返还,以往的司法解释较为笼统,大概处理原则是结婚彩礼是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结婚时间尚短,可以“酌情”返还,如果结婚时间已较长,则返还的可能性不大了。所以,一般情况离婚彩礼钱要不要退对方。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规定的更为具体,明确有三种情况可以请求返还: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3、礼金是婚前给付的,并且给付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