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ktv消费,在他们的经营范围内,由于地面用水冲洗后非常光滑,我走路时摔倒在地,被送往医院检查股骨头骨折,医生珍惜需要做植入手术,换股骨头。在医院里,对方没有付一分钱,总共花了8万元。后来被认定为8级残疾人。一审中,对方要求重新鉴定,我们按照法院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了鉴定,他还能提出重新鉴定吗?
-
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如果是受害人自行委托的伤残评定结论,赔偿义务人不服的,有足够反驳鉴定结论的
证据并且重新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予以准许
-
一般人身
损害赔偿,可以在向法院起诉的同时或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做伤残司法鉴定。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