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开车撞人了,病人没什么事也不追究责任,请问交警那边会怎么处罚呢

2019-04-05 17:03: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是什么?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⑴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的;⑵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以外的罪行的;⑶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候犯罪的。
  •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除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赔偿民事损失。
  • 按照我国《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一系列法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上,对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进行了较为粗略的划分。具体内容如下: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的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3、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由双方分担损失。
    4、交通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故意开车撞人是违法行为。依据伤害意图以及作案结果区别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进行处罚。
    如仅仅是一般故意的,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如是故意程度较高或者达到了轻伤及以上伤情的,依据我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