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前些日子给人家开车门撞出去4米远,她全责。医院检查后多处软组织挫伤,头部一个大包,无骨折,在家休息了一个月,今天去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说我的伤只能赔偿半个月的误工费,也没有营养费,他们这样合理吗?

2019-04-05 16:58: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营养费,误工费医药费+营养费 在一万以内,由交强险赔偿,超过一万以上三七开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另外,营养费是算作医疗费用这一块的,医疗费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是10000元,超过10000元的,按责任大小分摊。所以肇事方说的话是有法律依据的
  • 工伤定点医院:是下发工伤证后(以发证日期为准)只能去你选定的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看工伤,并且是工伤证上面的诊断工伤部位治疗检查才能按工伤政策报销费用。
    特殊情况:1急诊:由于工伤病情突发急诊,可与去未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就医。
    2转诊:在选定医疗机构不能治疗,或其他情况需要转诊转院,需要选定医院开出转诊证明,并转到同样属于(未选定)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按政策报销。3二次手术:如果在发证之前,在医院做手术,植入钢板、钢钉或皮瓣术等需要二次进行手术的,且工伤证选定医疗机构不能进行同部位二次手术时,可以到医保中心进行“二次手术审批”审批后在一次手术医院就诊治疗,按政策可以申报工伤费用。
  • 骨折没有对应的赔偿标准,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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