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单位上班!单位社保断缴了!如果离职单位是否能把欠的保险钱补齐呀?谢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4-05 17:29: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你是城镇户籍居民,可以在户籍地申请办理社保自缴费缴纳社保。
    如果你不是城镇户籍居民,你不可以申请社保自缴费缴纳社保,只能通过再就业单位续缴社保。
    如果你是农业户籍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购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如果有单位的话,由单位持你的身份证及劳动合同到社保办理。
    如果没有单位的话,自己执身份证、户口本、社区开具的灵活就业证明(如果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也带上)到社保即可办理
  •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 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分地域)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注意事项:
    1.社保政策是最多可以补交两年,意思是从补交的月份开始像前推算(是按补交的时间段来计算,不是按累计月份计算。例如:10年4月-09年4月的任意的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一年来计算。
    如10年4月-09年的3月到08年的4月任意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两年来计算,只单独补交08年9月这也是按两年来计算)。
    2.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3.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4.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5.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 补保险涉及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机动车保险单丢了怎么补?机动车交强险保险单丢失补办手续:带着自己的身份证、驾驶证到投保保险公司指定网点办理就可以了。


    需要注意的是,车险保单一般是分为交强险保险单和商业车险保单,交强险保险单可以补发原件,应对车辆年检需要。而商业车险保单只能补发复印件,但是法律效力与保险单原件相同。

    保险公司在收到补办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被保险人申请的审核,并通过业务系统重新打印交强险保险单。并且重新打印的交强险保险单与原来的单证内容一致,都可以通过查询系统查询到。

    车主需要立刻携带保险人的身份证原件和保险车辆的行驶证原件等相关资料亲自到车险公司找出单员帮忙补办一份保单。

    另外,补办的车辆保单分为两种,即交强险保单和商业车险保单两种。

    交强险保单丢失可以凭保险人的身份证原件和行驶证原件到所投保的车险公司去补办一份保险抄件并且必须要加盖保险公司的业务章。

    由于涉及到验车与年检的问题,补办交强险保单时可以补办保单原件,但是交强险的标志不能进行补办。
    而补办商业车险保单时,车险公司只给予保单的复印件。

    但是,爱车出险时,车主凭借补办的保单原件和复印件,同样可以进行相应的理赔。
  • 单位与您建立劳动关系,应该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单位拖欠社保的话,您可以要求补缴社保。您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11个月的双倍工资,并补缴社保。如果您不愿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话,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果单位拒绝的话,您可以收集工作证明、工资单据等证据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社保部门反映情况或者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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