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朋友于2014年7月11日借款40万元,原利率为300元/10000个月(无固定利息还款时间),2015年9月11日借款15万元,2015年9月23日借款20万元。他在今年6月28日起诉了我。法院裁定,前期利息15万元(按36%计算),本金20万元,后期利息按24%计算。这合理吗?为什么不把利息计算在24%呢。

2022-07-15 22:45:4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