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单位是施工单位。在与劳动队签订合同时,劳动队领班与我们签订合同,并由他本人签字,并加盖其股东的公司公章。后来的付款由工头支付。现在工人们去劳动局起诉我们支付工人工资。一开始,我们只是用以工头名义开具的收据向工头付款。现在我们该怎么做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呢

2022-07-16 10: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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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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