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工地已经一个多月了。我总是工作几天,呆几天。我不想在这里工作。如果施工现场不支付工资怎么办。

2022-07-16 11:51: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法律规定,施工单位将工程违法转包的,是需要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的,但同时又确认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部分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不能直接认可用工主体责任,申请工伤认定必须要求提供劳动关系证明,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在工地受伤,施工单位不进行赔偿的
  • 如果用人单位拖延或者不发工资,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依据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其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