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下班回家时,当我转入辅道时,被一辆在对面高速公路上笔直行驶的电瓶车撞倒,导致软组织损伤、手臂和腰部疼痛、麻木和虚弱。交通警察的责任被认为是同样的责任。现在我已经住院三天了,还没有检查神经和骨骼损伤。我想离开医院。我不知道如何与事故方沟通赔偿事宜。请让律师告诉我。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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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及时报警,由交警进行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的责任是由交警来划分的,交警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来作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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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一般来说要看三个方面,首先看当事人有无违法行为,第二看违法行为和这次事故有无直接关系,第三看这个关系在事故中有多大。如果行人突然横穿机动车道,导致司机根本来不及反应,而司机在这次事故中没有任何过错,行人就有可能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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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
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赔偿责任的依据。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精神损害赔偿等。
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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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